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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院级任选课开课登记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12-14

各系、各部门:

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院级任选课开课登记工作定于本学期进行,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开课登记时间:20181217-20181225日。

二、新申请开设课程要求

1.申请者须有教师资格证及初级以上职称,且每人限报一门;

2.申请课程须与申请者本人所学专业相关;

3.申请课程原则上为每门课程16学时,1学分;

4.申请者须填写开课申请表、授课计划,提供学历、学位、职称、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,原件由所在系、部门核验;

5.申请者须参加试讲,试讲合格后方可开课,试讲时间拟定于下学期开学初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三、其他事项

1.新申请开设任选课程的老师,请于20181225日(星期二)下午下班前将开课登记表(加盖公章)、开课申请表、授课计划以及学历、学位、职称、教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以系、部门为单位统一送交教务科研处教学管理科,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陈晓宁OA邮箱。

2.已登记开设过任选课的教师只需提交开课登记表,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陈晓宁OA邮箱。

联系人:陈晓宁   联系电话:15977466529

附件:1.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院级任选课开课登记表

      2.院级任选课开课申请表

3.授课计划模板

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教务科研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20181214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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